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發布。
9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劃轉充實社?;饑泄蓹嗉艾F金收益運作管理稅收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4項免稅舉措,以支持劃轉充實社?;饑泄蓹嗉艾F金收益運作管理。4項免稅舉措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锻ㄖ钒l布前已繳稅款,符合條件的可予以退回。
受訪專家認為,多項免稅直接提升了承接主體的凈收益空間。未來,社?;鹩型蔀橘Y本市場長期機構投資者的“壓艙石”,推動市場從“短期博弈”向“長期價值”轉型。
4項免稅舉措提升承接主體凈收益空間
為支持劃轉充實社?;饑泄蓹嗉艾F金收益運作管理,《通知》明確4項免稅舉措:
一是對承接主體在運用劃轉的國有股權和現金收益投資過程中,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是將轉讓劃轉的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投資取得的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三是承接主體轉讓劃轉的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免征承接主體應繳納的印花稅。
四是對承接主體轉讓劃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以及運用現金收益買賣證券應繳納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實行先征后返。
《通知》所提承接主體,按照《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負責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劃轉國有股權的國有獨資公司或受托對劃轉國有股權實行專戶管理的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等。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稅收優惠措施直接提升了承接主體的凈收益空間。
例如,免征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稅)可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資收益“顆粒歸倉”;印花稅減免(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免稅)則鼓勵承接主體參與非上市股權市場,挖掘高成長性資產;企業所得稅不征稅(轉讓收入不計入應稅所得)進一步放大了投資收益的實際留存比例。這些措施將顯著提高投資回報率,增強承接主體的“投資動力”。
同時,稅收優惠降低了試錯成本,鼓勵承接主體從傳統低風險資產(如國債)轉向多元化配置,例如增加權益類資產、REITs或跨境投資,從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提升收益彈性,真正實現社?;鸬摹氨V翟鲋怠?。未來,社?;鹩型蔀橘Y本市場長期機構投資者的“壓艙石”,推動市場從“短期博弈”向“長期價值”轉型。
在田利輝看來,在當前宏觀背景下,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出臺此政策,除了直接減輕承接主體的稅負外,還向市場和社會傳遞了三重政策信號。
一是“穩預期”,通過稅收支持強化社保基金的長期穩定性,緩解人口老齡化加劇下的養老金支付壓力,增強公眾對社會保障體系的信心。
二是“促改革”,表明政府正加速推進國企改革與社保體系聯動,推動國有資本從“規模擴張”轉向“價值創造”。
三是“穩市場”,通過降低承接主體的投資成本,間接鼓勵其加大對資本市場的配置力度,為A股等市場注入長期資金,穩定市場信心。在經濟復蘇承壓的背景下,此舉既體現了對民生保障的優先級,也釋放了“以改革促發展”的積極導向。
構建從“資本劃轉”到“資本增值”政策框架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穑屈h中央、國務院在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基礎上,采取的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
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饘嵤┓桨浮罚ㄏ路Q《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劃轉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10%國有股權,用于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隨著全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多數承接主體接收的劃轉國有股權禁售期已過,開始收取劃轉股權現金分紅且規模逐年增加,為通過運作管理進一步獲取收益。去年3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三部門印發《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規定,現金收益限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各承接主體是現金收益投資運營的主體。其中,中央層面現金收益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
考慮到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經驗較為豐富、投資業績良好,為發揮投資規模效益,《辦法》規定,地方層面將不低于上年底累計現金收益的50%,委托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剩余部分由地方各承接主體在限定范圍內(銀行存款、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對劃轉企業及其控股企業增資)進行投資運營。
“此次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直接回應了社?;稹V翟鲋怠c‘代際公平’的核心矛盾?!碧锢x指出,2017年《實施方案》首次提出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穑荚趶浹a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實現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2024年《辦法》則明確了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的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原則。
田利輝認為,此次稅收優惠通過降低承接主體的運營成本,直接提升了社保基金的投資回報率,解決了“劃轉后如何高效運作”的關鍵問題。三者形成閉環:2017年方案是制度基礎,2024年辦法是操作規范,本次稅收政策則是執行保障,共同構建了從“資本劃轉”到“資本增值”的可持續政策框架。
校對:呂久彪